市民需做到:
1.裝修前與物業服務企業或社區居委會簽訂《裝飾裝修管理協議》,報備裝修時段、垃圾產量、清運時間、堆放地點、聯系人等相關信息;
2.將裝修垃圾投放到指定暫存點或專用回收箱;
3.選擇正規運輸企業清運,拒絕非許可車輛;
4.發現違規行為及時舉報。
相關鏈接:http://www.999gcw.com/zwgk/xxgk/csgl/gkml/gwfg/202504/t20250414_9488132.shtml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
愛山東
微信公眾號
微博
魯ICP備05038584號
政府網站標識碼 3702000025
魯公網安備 37020202000341號
中共青島市委、青島市人民政府主辦